“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简称“12315”工作。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专用电话,依法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和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该项工作从1996年起步至今几年来,以12315专用电话为依托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行政执法网络业已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成,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管理市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工商行政职能,“12315”工作主要履行: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受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它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方面的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权益争议;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统计分析、整理业务数据和资料;提供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有关信息;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业务职责分工,分流应由机关内部有关部门处理的申诉、举报;移交由其它部门处理的有关申诉、举报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等九个方面的职责。
在上级工商局和西安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工作于1998年在西北地区率先起步。1999年下半年,我们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工商局中率先开通了12315特服电话。在2002年下半年全系统的机构改革中,我们从机构、编制、人员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全系统“12315”工作。目前,市工商局设有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负责受理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消费者为生活所需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方面的申诉;受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并指派有关分县局负责查处。同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管理信息的咨询服务。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闫良、临潼、长安、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曲江开发区等12个分局和户县、周至、高陵、蓝田四县工商局也分别设有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受理并接受市局指挥中心的指派,办理发生在本辖区内的消费者申诉和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并指派有关工商所负责查处。同时还调解消费者权益争议,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管理信息的咨询服务。市局双生市场管理分局设立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负责接受市局指挥中心的指派,并办理城六区自身职能内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此外,遍布全市的159个工商所做为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自行受理并接受市局“12315”指挥中心和所属分县局“12315”中心的指派,负责处理辖区内的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为方便消费者的申诉举报,我们还在全市的一些大型商场、专业市场设有数百个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点。这样,在全市就形成了从市局到17各分县局到159个工商所,再到数百个点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维权网络,从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查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打下了良好基础。
“12315”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热心、诚心、耐心地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力求做到咨询解答快、受理申诉快、调解查处快,信息反馈快。同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申诉举报内容。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热诚欢迎消费者以电话、书面、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申诉、举报。申诉举报受理时间为每天8时30分至12时,14时至18时(夏时制为15时至18时)人工受理,非工作时间为录音电话受理(重大节日安排人员值班)。